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,该院受理了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、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以及球员王永珀之间的合同纠纷案。公告于4月17日正式向王永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。根据规定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未提出异议,即视为送达完成。而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30日内。此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,即3日9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若逾期未出席,将依法进行缺席裁判。
王永珀这名足球运动员曾在2019年7月从天津天海转会至上海申花,据转会市场信息显示,当时他的转会费用高达261万欧元。然而,他在申花仅效力了半年左右的时间,便在2020年2月转会至深圳队。
此前有消息透露,天津天海在2019年7月除了将王永珀出售给申花外,还计划将四名年轻球员一同捆绑售出,五人总计的转会费为8500万人民币。然而,申花最终只与王永珀签订了合同,并且仅支付了天海4000万人民币的转会费用,因此双方就此产生了合同纠纷。
而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诉讼之后,直至2024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公告通知申花和王永珀:天津天海与他们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。然而目前,据知情人士透露,王永珀已经长期在美国生活,远离了这场纠纷的漩涡。此案的细节和最终结果仍需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判决。